從下放6項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權、鼓勵招標投標資格后審、試點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制審批,到破解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難題、再到構建竣工聯合驗收體系,實現一網通辦……10月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首都住建領域先行先試,在工程建設審批領域不斷出臺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
北京住建委印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下放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權限的通知》,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許可權限(包括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事項后資質核定)下放至區級住建部門許可。
資質相應的核查,以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管理權限同步下放,持續提升企業資質申請便利度。截至9月26日,已有1519家企業按照下放后流程向區級住建部門提交了資質申請并審批通過。
北京住建委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 加強招標投標服務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鼓勵招標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相較于采用資格預審方式,減少了招標人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投標人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資格預審評審、投標人資格登記等環節和時間,所需時限可至少節省12天,提高了工程建設效率。
截至9月27日,已有109個建設工程招標項目采用了資格后審方式進行招投標。
北京住建委與經開區管委會聯合發布《關于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告知承諾制試點開展施工許可審批的實施方案》,在經開區核心區,可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以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此舉將進一步提升經開區投資和建設便利度,加快推進投資項目落地投產。
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施工許可,申報材料更加精簡。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核發為例,僅需提供施工許可的承諾書和施工單位確認文件2項材料即可辦理。承諾辦理時限方面,也從法定7天壓縮為即時辦理,實現“承諾即可開工”。截至目前,通過告知承諾制申請施工許可共計28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個,裝飾裝修工程24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2個,涉及合同總價4.16億元。
北京住建委會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消防救援總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關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改革的實施方案》。
細化明確技術標準,結合試點項目分類實施。在試點項目中通過分類出臺案例指引、升級應用場景服務、提供指導服務、鼓勵改造前開展消防安全綜合評估、專家評審論證、落實建筑師負責制等措施,探索解決現行消防技術標準不適用于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問題。
分類優化驗收備案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既有建筑使用功能變更正負面清單,解決使用功能變更確認路徑不健全問題,對符合城市規劃及正面清單的改造工程,如300平方米以下及依法無需領取施工許可的裝修改造工程,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地上裝修改造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場改造項目,試行消防驗收及備案“清單+告知承諾”和“備查制”。把消防工程質量監管納入現行工程建設質量監管體系,分關鍵、主要和一般三類項目情形不定期組織抽查檢查,強化消防質量全過程管控。全面實施聯合驗收,落實“驗收只去一次”要求,實現消防驗收與竣工驗收監督有機結合。
加強信息技術支撐,推動消防審驗和消防救援協同聯動。將消防設施檢測機構在消防施工、驗收過程中,出具虛假檢測報告、違規承攬業務或未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檢測等失信行為信息,錄入北京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監管服務平臺,并對相關單位進行風險提示。推動消防審驗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建立聯合會商、信息共享、問題反饋、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
北京住建委出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有關規定》,構建“制度+平臺+風險分級治理+企業評估+菜單服務+承諾擔責+信用管理+工作公示”的聯合驗收體系,升級竣工聯合驗收專用辦理平臺5.0版,搭建“一網通辦”平臺方便市場主體辦事。
通過聯合驗收辦理平臺填寫《竣工聯合驗收綜合申請表》,一次性并聯申請13個事項的驗收,驗收通過后生成《聯合驗收意見通知書》一張證書,代替竣工驗收備案表,無需單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申報材料電子化,材料數量減少近七成,一站化完成申請受理、資料核驗、出具結論、發放證書。辦理時間由傳統模式的140余天縮短為最長15天,極大節省市場主體時間成本。
辦理時限差別化,將項目綜合風險劃分為低、一般、較大和重大四個等級,根據等級施行差別化服務,設定不同的辦理時限,等級越低時限越短,為市場主體投資盡快回報提供有力保障。如較大和重大風險項目辦理時限為15日,而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僅需1日即可辦理完成。
針對一份施工許可證含多個單體工程的項目,為給企業投資運營達產提供竣工驗收條件,北京市試行工業廠房、倉庫項目以單體為單位開展竣工聯合驗收,滿足竣工聯合驗收條件的單體工程無需等整體項目竣工驗收,可先行辦理竣工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即可開展下一步工序或投入使用。